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用工成本不断增加,其中工伤赔偿占据主要位置。比如:2014年工伤赔偿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39100元,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有的赔偿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
那么,购买了工伤保险企业就能免于赔偿吗?答案是否定的。比如:一个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残等级为五级,职工要求与企业解除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除保险基金支付外,企业还要承担护理费、停工留薪、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2014年标准计算为134687元。如何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本人认为:除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外,还要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险在工伤事故中用来替代企业赔偿的范围,但替代赔偿的前提条件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