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贾利明律师
贾利明律师
浙江-嘉兴
主办律师

为嘉兴市建国以来最大的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杨某辩护意见

刑事辩护2010-08-03|人阅读

案件简要:2009年嘉兴市破获了建国以来最大的毒品贩卖案,贾利明律师接受委托为被告人杨某成功辩护。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某贩卖冰毒147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尊敬的审判长浙江省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杨健猛家属的委托并经杨健猛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杨健猛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卷宗,会见了被告人,分析了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庭调查。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综上,被告人杨健猛没有作案动机,从未与被告人汪祥就贩卖冰毒进行过意思联络,也没有希望或放任贩卖毒品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其行为不能构成与被告人汪祥共同犯罪。

被告人杨健猛系偶犯初犯,主观恶意较轻,悔罪表现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杨健猛适用缓刑。通过几个月的羁押,已经达到了对我国刑法对被告人杨健猛的刑罚目的,即我国刑罚的特殊预防和对社会的震慑作用的一般预防目的。对被告人杨健猛适用缓刑,被告人杨健猛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上辩护意见望法庭采纳。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贾利明 律师

2010年1月18日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贩卖冰毒147克,判决被告人杨健猛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人杨健猛及其家属十分满意,当即决定不上诉。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