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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显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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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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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

国际贸易2012-09-08|人阅读

DDP(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即完成交货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卖方也可要求买方予以协助,但费用和风险仍由卖方负担。买方应给予卖方一切协助取得进口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如双方当事人希望将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些费用(如增值税VAT),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应在合同中订明。DDP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DDP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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