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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翠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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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主任律师

以父母名义参加房改并办证的房产,出资的处理方式

房地产2023-05-30|人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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