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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
刘建国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

刑事辩护2011-11-25|人阅读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即可介入,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给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体制下,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的事非常有限,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该阶段律师最主要的服务内容。律师会见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供咨询 犯罪嫌疑人被控制之后,家人一般很着急,会咨询律师,接待律师做好解答工作是决定当事人是否办理委托手续的前提。这个阶段,是对律师专业素养和接待技巧最好的检验。解答咨询时,律师首先要对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准确定性,罪名解答错了,底下也就没什么戏了,当事人肯定认为你水平太差,不会委托你。接着是量刑方面的解答,嫌疑人的家属一般都会按自己的想法,而不是按法律的规定理解案情的轻重,有的把案情考虑的过于简单,有的则考虑的过于严重,律师应根据案情依据法律规定作客观的解答。由于咨询只是家属的一面之词,不代表案件的真实情况,律师在解答时要告诉对方是按其陈述的内容进行的解答,并不要向对方做出太高的承诺,避免与判决结果有较大出入时引起对方不满。

二、接受委托 当事人经过咨询,如果认为有必有会委托解答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这个阶段主要是签订提供法律帮助协议、办理委托手续、开具公函。

三、联系会见 在目前的河南省内,会见一般要先联系承办人,由承办人带着去办理会见手续,会见手续办完后,等待办案人通知会见,一般时间不会太长。需要注意的是,在批捕之前,办案单位一般不愿意让律师会见,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一般在批捕后办理委托手续。另外,侦查阶段会见一般办案单位会派人陪同,会见时需要两名律师,在南方很多城市侦查机关不派人陪同,一名律师就可以会见。

四会见嫌疑人 会见嫌疑人有两个重要内容,一是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二是传递必要的信息。会见时要全面的听取嫌疑人的陈述,并且有针对性的发问,对案情有全面的了解,然后根据案情做出分析和解答。嫌疑人在看守所里最希望的就是律师能及时来会见他,这种急迫的心理可以理解,但律师不要急迫,要引导嫌疑人客观全面的陈述案件事实,不能避重就轻的迎合嫌疑人的意思,要客观理性的分析案情,对于罪名、量刑的幅度做出解答,对于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期作客观的预测,不要有意夸大或者缩小案件的严重程度,避免和判决结果出入较大引起嫌疑人的不满。

律师我会见时可以传递一些必要的信息,主要是把家人的情况传给嫌疑人,把嫌疑人的情况传给家人。自从嫌疑人进了看守所就和家人断绝了联系,律师要将嫌疑人生活上的要求、对家庭及其它事情必要的安排告诉其家人,把家人的情况、外面必要的信息传递给嫌疑人,以安抚嫌疑人和其家人的情绪。但违法的信息不要传递,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要拒绝。律师在会见时,要注意防控自己的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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