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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强律师
黄洪强律师
江西-赣州
主办律师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法2010-06-05|人阅读

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 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 日订立。 鉴于甲方林小清在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 在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 在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该公司于 日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 %股权(注: 转让 转让 %, 转让 %,合计转让 %)。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拥有 %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伍佰捌拾萬(¥5800000元将其在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所有款项直接打入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林小清个人账户,帐号: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天之内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应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享有股东的监督权。 第五条 公司的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各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公司收益的分配。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受让的股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担任公司股东期间不得从事和本公司相同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 甲方需将其股权转让所得的三百万借给赣州景芝矿业有限公司,并专门用于投入景芝矿业有限公司在新疆的子公司 公司和 公司用作营运资金。甲方借给景芝矿业有限公司的叁百万资金于 公司和 公司约定项目完成后结算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并在清算后三个月内归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 ,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该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补充性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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