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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武律师
刘晓武律师
湖南-株洲
主办律师

【专题讲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律师如何依法开展工作

刑事辩护2022-02-14|人阅读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黑社会性质的四个基本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刑法修正案八)

■区别: “打”与“扫”一字之差,反映出当前 形势的变化。

■ 两者是“点”与“面”、“局部”与“全局”、“维护社会稳定”与“巩固基层政权”的重大区别。

二、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恶势力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虽尚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程度,但对主流的政治秩序与社会环境仍构成极大的破坏力,实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

■ 提高政治站位

一、“村霸”与宗族势力;

二、从单纯追求经济利益逐渐向捞取政治资本或在基层政权组织中寻找或扶持代理人过渡;

三、严查“保护伞”。

四、恶势力→ 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故不能养虎为患,让其坐大成势,必须出重拳,“打早打小”,稳 、准 、狠,以防微杜渐。

■ 《指导意见》和四个配套文件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文号【2018】1号)

二、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发布施行的四个配套法律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 辩证思维 实事求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组织;

二、依法依规,强调程序意识与证据意识;

三、总的原则: 实事求是 敢于辩护、善于维权。

(打击范围)不扩大、不缩小;(认定标准)不拔高、不降低; (防止运动化)不凑数、忌指标。

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

铁案标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

■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基本流程

第一、案件受理:先由拟承办律师填写《收案登记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法律事务报告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涉黑涉恶案件业务指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与当事人签订正式的《刑事辩护委托书》或《委托代理合同书》;

第二、报告备案:受案后,参照《律师办理重大影响法律事务报告登记表》的要求,拟承办律师首先提出法律意见,附上律所业务指导小组形成的集体讨论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填表报株洲市司法局、株洲市律师协会;跨区域异地办案时,还需向案件管辖地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集体讨论:充分依靠组织的力量,随时启动律所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程序,减少承办律师个人可能面对的执业风险。承办律师介入案件后,在诉讼阶段,如遇有一时难于准确把握的政策界限或疑难法务问题时;又或拟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无罪、改变罪名辩护的,需由承办律师提出法律分析意见、经律所业务指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师协会。

第四、案件归档:委托辩护或代理事项完成后,承办律师应当在一个月内负责整理好案件卷宗材料,凡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都应予留痕存档备查;案件装订成册并经业务小组负责人核验合格后方可存档;“涉黑涉恶”案件档案应按最长档案保管年限编号实施专柜管理;无法定事由,且未经律所主任审批,任何人任何时候均不能擅自调阅或借阅此类档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

结 束 语

1、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巩固基层政权。

2、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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