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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洪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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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任意转载吗?

著作权法2010-04-24|人阅读

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多的人借用网络的便捷性来对外传播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也有更多的企业借用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广泛性对外宣传自己,基于人们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淡薄,网络侵权案件也更多进入了司法机关,以至于最高院今年初发出通知,有些省或者直辖市的某些基层法院也可以受理著作权侵权案件,以适应不断增多的著作权案件司法诉求。

司法实践中,经常有的企业“无意”被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时候会觉得被告有些“冤屈”,本来无心侵权,要是知道自己的行为侵权,何苦转载别人的照片或者其他文章呢。

现在全球都在重视知识产权,这是大背景。以前可能习以为常的行为,在现在看来的确需要自我约束了!

别人的东西不是随意可以转载的,即使有很多的人在做,我们此时不要人云亦云。否则一旦被告知侵权,就会面临经济损失和自身声誉的降低。建议在转载之前,履行必要的义务,例如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支付必要的稿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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