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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依据的约定与国家审计结果不一致怎么办?。

工程建设2014-12-13|人阅读

工程结算依据的约定与国家审计结果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其立法宗旨,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目的是什么?在于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建设项目中出现违规行为。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工程款的结算,与法律规定的国家审计的主体、范围、效力等,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问题,即无论工程是否依法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均不能认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可以成为确定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结算的当然依据,对案涉工程的结算依据问题,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与履行等情况确定。

案例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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