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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锦律师
周瑞锦律师
山东-聊城
主办律师

婚姻与法律(三)

名誉/肖像/人身权2010-03-26|人阅读

关于协议离婚的几个问题

目录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

二:协议离婚的优点与弊端

三: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具备的几个实质要件,

四: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

五: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几个问题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指男女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另一种就是协议离婚,指的是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二:协议离婚的优势与弊端

与诉讼离婚相比较,协议离婚的优势有以下几点:(一),时间短,可以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只要手续齐全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下落不明,则需要更长的时间。(二).费用低,无论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双方当事人之交10元左右的工本费就可以办结,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的财产数额收费的,当事人的财产越多,收费越高,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如果需要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外缴纳保全费,评估费。(三),压力小,协议离婚很快就可以办结,而且离婚手续相对隐蔽,当事人就可以避免遭受像诉讼离婚那样几个月带来的精神压力以及来自父母,周围朋友的压力。

协议离婚的弊端,第一,离婚协议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第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第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具备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都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实质要件:

第一:男女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而且必须是在国内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首先是合法登记的夫妻也就是双方登记结婚是符合登记结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次必须是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只有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进行离婚登记。否则双方只能通过离婚诉讼达到离婚目的。

第二: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政局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部门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第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要求同一底版的证件照。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军人,还要提交军人身份证,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关于上述材料的提交若出现以下问题应该注意如何采取补救措施:

一是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的。这种情况应提供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该证明上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机构的公章或户口专用章。

二是如果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应提供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迁移证明。

四是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应当先到户籍部门补办证件或提交临时身份证。

五是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户口薄上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六是结婚证遗失问题,如果一本遗失,可以正常办理,两本都遗失,当事人应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结婚登记档案,让该机关出具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如果查找不到档案记载,当事人应提供有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当事人还需对结婚证遗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五:办理协议离婚应注意的程序问题,

第一: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如果现在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第二: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包括律师在内的第三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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