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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延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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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
主办律师

遗嘱(用于打印遗嘱)

继承2023-07-10|人阅读

xx,男,19x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xxxx. 住洛阳市涧西区xxxx3-1-402

xx,女,19x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xxxxxxxx1. 住洛阳市涧西区xxx3-1-402号。

我们夫妇两人育有个子女。分别是:老大xxx老二xxx老三xxx,老四xxx。我们人年事已高,为促进家庭关系和睦,趁着头脑清醒,对身后事情重新作出以下安排:

位于洛阳市xxxxxx2号(洛市房权(99)字第xxxx6号)房产建筑面积88平方米,登记所有权人xxxx,该房系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二人共同决定:在我们百年之后,上述房产由小儿子xxx(身份证号410xxxx)一人继承。是我们夫妻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争执!

作出以上安排的原因是,大儿子xx、二儿子xx在洛阳市购买房产,二人在购房及装修时父母均有出资;小儿子收入微薄且没有房产;女儿xxx明确表示自愿放弃财产继承;故作出上述安排!

立遗嘱人: 立遗嘱人:

见证人: 见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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