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明确了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资按照工资的300%计算。
这里的300%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本来应该获得的工资呢?不包括。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因此,300%的加班工资是在法定节假日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如果加上法定节假日本身的工资,等于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该天可拿4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