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被反诉人诉反诉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20000元;
二、 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4月10日16时许,被反诉人在***家门前与***发生厮打,路过此处的反诉人见状劝架,被反诉人上前与反诉人发生厮打,致反诉人受伤住院接受治疗。就有关赔偿事宜,反诉人与被反诉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诉人诉至贵院,望依法裁判。
此致
滨城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
二OO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