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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燕萍律师
马燕萍律师
山东-青岛
主办律师

打败对方有欠条的官司

债权债务2011-07-21|人阅读
马燕萍律师代理一起欠款纠纷案,委托人为被告,原告有一主要证据,原告亲笔书写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现有证据,通常情况下支持原告的可能性极大。律师接案后,与委托人进行了详谈,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原为投资理财关系,后原告投资的公司因故被停止经营,原告损失7万元,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被告赔偿,据被告讲当时陪同原告前往还是有另外3个人,被告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为原告书写了欠条。原告据此起诉,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律师坚持被告上诉,二审法院经过调查,听取了被告律师的意见,最终以原告主张欠款的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律师对此案结果深表欣慰,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更加显示出律师的工作实力对案件结果的影响。此一成功案例,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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