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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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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合伙人律师

南京市二手房落户条件

房地产2016-08-30|人阅读

南京市二手房落户条件

一、所购房面积<60平米

就读于南京高校、在南京务工其档案关系在人才市场托管、户口为社区托管者,户口为南京集体户口,可在南京(除江宁外)买房落户,不受面积限制。

面积>60㎡

二、所购房面积面积>60㎡

60平米非南京户口,在南京买房,超过六十平米即可落户。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老五县”的居民只要在主城有合法稳定住所,即有自有产权房(长期租赁房、人才公寓等暂不纳入),不论面积大小,即可以迁移户口。

备注:

1、购房落户可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

2、同一套房子5年内只能迁入一次外地户口。不满5年迁走也要等当时迁入时间满5年才能再次签入外地户口。

3、标注为“住宅”的单身公寓可以落户,标注为“商业”的单身公寓不能落户。

三、所需准备的资料

符合购房入户条件并入住后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由产权人来办理落户:

  

  1、书面申请报告,由申请人打;

  2、原籍户籍证明,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户籍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6、证明直系亲属的的公证书;

  7、买卖契约复印件;

  由申办人准备好以上资料到所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事宜,从申请到办理完毕大约需要1个月的时间。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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