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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法律应对方式

合同纠纷2012-11-03|人阅读

张健律师,手机15048488626

购房人最好先收房,收房和追究违约责任并不矛盾。开发商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未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开发商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开发商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开发商向买方交付《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开发商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另外一种开发商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有的楼盘延期时间较短,开发商往往会利用房门钥匙、电卡等为砝码,要求买房人同意不再追究违约金,或只支付少量违约金作为补偿。如果延时时间较长,有些开发商就会绞尽脑汁玩猫腻,将违约金折换成物业费、装修押金、水电费等,买房人觉得这也算是把钱要回来了,但往往这些费用事后会被以各种理由扣除。

开发商违约,应该是买房人有权选择违约金支付方式,而不是开发商自设霸王条款,但买房人由于没精力和开发商较劲,同时为了尽快住进新房,多数往往选择妥协。其实如果不是不可抗力,开发商对延期交房一般是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开发商可能会以办手续需要时间、材料供给不到位等多种原因解释为什么会延期交房,但这都不该是理由。交房日期也是市民选择楼盘的原因之一,开发商就应该把所有的可能性估算进去,再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时间,即便出现意外,延期时间也不应该很长。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金赔偿甚至解除合同的责任。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有合同解除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开发商往往将市政施工作为不可抗力来推托自己的逾期交房责任,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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