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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福海律师
姜福海律师
山东-青岛
主办律师

闯黄闪罚款对吗?驳嘉兴市中院判决。

其他2012-04-09|人阅读

我认为浙江中院对立法目的的理解不正确。绿灯之后红灯之前的黄灯是起什么作用的?浙江中院的理解是给已经过线的车辆一个通过的时间。其实不然,我认为,车辆运行有着强大的惯性,驾驶人员的反应需要一定时间。当绿灯熄灭时,任何车辆都不能马上停止,需要人的大脑、肢体的反应后作出停车动作,停车动作作出后车辆要有一个减速直到停车的过程。这个黄灯就是让驾驶人员在黄灯闪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车速和距离停车线的远近,本着安全行驶的原则来决定是否通过。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法律规定了执法机关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限,这同样也是法律给驾驶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是否通过驾驶人员自己来决定的。黄灯也不是为相交叉路口的信号灯变换而设置的,因为相交叉路口的红灯可以采用多亮几秒钟的方法来保证安全。 试想,如果浙江法院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如果当你的车轮距离停车线只有十公分时,你的车速不用太快,四十公里的时速,你能停下车吗?能不违法吗?好即使你的车高级,你的反应和动作快、你的刹车极强,那你后面的车刹车不及不一样给你推过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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