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有什么内容?
吴勇波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具体内容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的关注转发是我们前进的动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