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捷律师
李捷律师
河南-洛阳
主任律师

公司注册法人需要本人去吗

公司法2024-03-15|人阅读
  一、公司注册法人需要本人去吗

  公司注册法人需要本人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应当由注册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登记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二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二、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哪些流程

  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三、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修改吗

  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修改,公司设立人选择经营范围,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可以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应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应当登记事项,只有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予以登记,才能使其生效,并便于第三人知悉,作出相应的经营判断。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李捷律师
您可以咨询李捷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