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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波律师
汪小波律师
湖北-襄阳
主办律师

律师应不应该催着法官办事?

其他2010-06-26|人阅读

律师应不应该催着法官办事?——与开辟之剑探讨律师与法官的关系

拜读开辟之剑的博文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眼中的律师是这样的》,真实地得让我不得不转载如下,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懂得如何和法官去打交道,如何正确地与法官处理关系。

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眼中的律师是这样的

庭前,并不需要与法官多联系,隔三差五一个电话,说些无关紧要的事,确实会影响法官手头正在做的工作。起诉时,把材料尽量准备齐全些最好,如果有材料一时无法提供,可以附纸说明,因为法官在接到案子时,一般情况下,都会看一遍,肯定能够看到这份说明。

对于当事人漏列,事后申请追加;变更诉讼请求等,要多出来很多工作,这是法官不希望看到的,同时心里会想,这位律师怎么准备的?

庭审开始前,并不希望律师跟法官打招呼,更不希望律师走进法官的办公室,因为可能将法官置于尴尬境地,不回应不礼貌,回应吧,对方当事人眼睛盯着。

庭审中,最希望律师简明扼要,特别是对法官有可能忽略的问题,进行重点提醒,但并不希望看到多次反复,前面已经表明了的观点,书记员已经记录,何需重复?可能有律师认为,陈述时,需要把前面所举证据及观点,串联起来,而得出结论,这个必要性值得商榷,不然要法官干嘛?如果希望书记员不会漏记,可以放慢速度,并在语气上加重。法官有时会要求律师提供法律依据,一是希望让在场的所有人特别是对方,了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二是自己写文书时容易查找。但害怕律师把发文机关、文号、文件名、具体条文、报得完完整整,直接说哪个文件、哪一条,作简要阐述就行。

庭审中,一般情况下,如果委托人在场,法官会听任律师发表长篇大论,这是从律师面子角度考虑的,但有时确实也提醒律师不要重复发表过的观点。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真的只希望律师把主要的观点表明就行,另外针对法官可能忽略的方面,着重进行提醒。对于死缠烂打,硬要把黑的说成白的的律师,法官很可能会对他的人品产生怀疑。

调解的时候,希望律师能够配合法官做工作,而不是单纯地站在委托人的角度,特别是不应该有收了代理费,就要尽量保住代理费,让委托人觉得值的念头,而与法官对着干。法官进行调解,肯定也综合了各种因素、利弊。不要以为法官都是为了尽快结案,一是法官接手一件案子,都有最后作判决的心理准备;二是这件案子结了,马上又会分到新的案子。为委托人说话,为委托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法官是能够理解这种心理的。

判决前,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希望律师经常催促,要知道,案件在法官手里,它是有审限的,心里是有数的,隔上一段时间,就会翻上一遍。如果需要调查,就要安排时间;如果要写判决书,也要手头没有更急的事,要知道现在的法官,基本上可以说是事必躬亲,但要相信法官是有安排的。

(上面提到的法官,并不泛指,特指本人及我所了解的部分法官)

下面是我与开辟之剑的探讨:

开始做律师时我认为律师就是为委托人服务的,一年后,我认为律师即是为法官服务,也是为律师服务的。很多时候当事人催问案件处理情况,百分之九十的情况是,给委托人做好思想工作,让当事人明白审理程序不是今天向法院申请明天就能得到结果的,让当事人不要一再催促;而很少一部分情况,法官对案子欠拖不决,严重影响委托人对律师信任,律师才和法官联系,催问案件处理情况。可以说,如果没有律师,法官会很烦,因为这样法官就会多九成的电话所以法官律师就相互体谅理解吧。 我爸的同事(一个法官),上次和他聊天,他说对法官工作厌烦不已,原因是当事人总是找他,现在他见到当事人说事情就无名之火。我说,谁叫你是法官呢,为人民服务,群众的事无小事,等等。但我内心深知,老百姓并不明白法官的办案过程,为自己的案子焦虑,所以应该多给当事人解释才能让他们冷静地等待结果。平时,我们律师就作了很多这样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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