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杨振超律师
杨振超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民法典:死亡赔偿金是否应用来偿还死者生前债务?

其它2022-04-06|人阅读

问: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是否应用来偿还受害人生前债务?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而“逸失利益”既非现实权利,也非固有利益,而是向后发生的未来可预期的收人损失。因此,仅仅从字面上将民法理论上的“继承丧失说”作望文生义的理解,将“死亡赔偿金”解释为“遗产”,是不正确的。从赔偿请求权的角度分析,“死亡赔偿金”既然是对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家庭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前提当然是受害人因侵权事件而死亡。从时间顺序来看,应当是死亡事件发生在先,对由此产生的各项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在后。按照《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和民法理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然也不能以主体资格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把公司的38万元转给了骗子,员工应当赔偿吗?
基本案情:小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一直在传媒行业从事会计工作。随后,小李入职某广告公司,负责财务工作。一年后,小李又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广告经营中
#其它
人看过
把公司的38万元转给了骗子,员工应当赔偿吗?
女子被醉酒男子猥亵殴打,路人挺身而出制止被打伤,谁来赔偿?
基本案件:2021年11月26日晚9时许,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某小区路口,喝醉酒的谢某想调戏炒粉摊老板娘黄某,便从后面将其一把抱住。出差到此的胡某发现后,遂上前
#其它
人看过
女子被醉酒男子猥亵殴打,路人挺身而出制止被打伤,谁来赔偿?
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
#其它
人看过
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路边违法停车致儿童车祸死亡,车主是否要担责?
基本案情:2023年11月,李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沿武冈市丰仁路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从路边乱停车辆(车主分别为段某、刘某)之间横过机动车道的儿童小张(5岁)相撞,
#其它
人看过
路边违法停车致儿童车祸死亡,车主是否要担责?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则:《民法典》第188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
#其它
人看过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骑手送餐骑的“小电动”,竟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
案件情况:小张(化名)在外卖平台上注册为骑手,每日第一次接单时,他在外卖平台的账户会自动扣收3元服务费,其中2元是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骑手购买的“配送从业人
#其它
人看过
骑手送餐骑的“小电动”,竟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