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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斐律师
王斐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劳动维权通知

劳动争议2012-09-22|人阅读

劳动维权通知

致各位工友:

针对于各位工友提出的关于劳动合法权利被单位侵害一案,现本律师据法答复如下:

事实与法律解答:

第一、各位工友在矿务公司上班期间,或签有劳动合同,或虽无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劳动关系。按规定,各位合法权益均受我国法律保护,应与矿务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劳动福利与待遇。

第二 、劳动法规定,劳动单位应参加社会统筹,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缴或者不完全缴纳。矿务公司以各位为非正式员工为由拒缴或者不完全缴纳均属违法,依法应给予补缴或折现补偿。

第三 、各位工友在矿务公司工作均有一定年限,付出心血,而单位却不念道义、无顾法律,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给予极低的赔偿金数额。劳动法规定,劳动单位无正当理由与法定情节,不允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须根据劳动法规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法定解约补偿金。

合法权利救济途径:

依据我国劳动法、仲裁法、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各位工友均可依据以下合法法律途径,伸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各位应与矿务公司在具有劳动者代表、工会代表、单位代表在场的条件下进行调解。

其次,调解不成,可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授权相关委托代理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在仲裁不予受理、对仲裁程序有异议,或矿务公司不予执行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作为律师,本人认为:该纠纷事实明确、违法情节明显,相信经过相关法律程序救济,各位工友合法权益一定可以得到维护,获得应有赔偿,以实现法律赋予各位的劳动者权利。

陕西XXX律师事务所

王斐律师

20xx年x月x日

陕西西安王斐律师 ——电话:18991107108

执业于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

专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刑事辩护、融资担保、股权转让、并购破产、企业运营风控等。

电话:18991107108 QQ80715677 邮箱:Wangfeilvshi@163.com 欢迎来电咨询、交流、探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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