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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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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为什么不喜欢律师?

其他2012-12-15|人阅读

有些人为什么不喜欢律师?

律师是异见表达者,刑事诉讼中对公诉人说不同意见,站在公诉人对立面;民事代理中对另一方说不同意见,站在其他当事人对立面;行政诉讼中对政府说不同意见,站在政府对立面;律师对社会不公现象提出不同意见,律师站在既得利益者的对立面;律师不同意法院的判决,为当事人发声,站在法院对立面。律师的价值就在于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表达不同意见。

律师职业伦理在整个社会伦理中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是为委托人说话办事,说的更直白一些,谁出钱给谁办事,为谁说话。对委托人,律师无法进行身份和价值判断,说的更直白一些,律师不能只为好人说话办事,不为坏人说话办事。律师是救济性职业,救济人、帮助人,帮人消灾、帮人脱困、帮人收益,无论委托人对与错,好与坏,接受了委托就要尽力帮助。“有理更有理,无理搅三分”,对一般人而言是非正常的,对律师而言则是正常的。

律师说不同意见是他的职责,喜欢或不喜欢律师并不重要,但要认知社会不能没有律师,听不同意见不爽,没有不同意见不行。有了不同意见执政者能够更清醒,司法者能够更公正,弱者能够得到救济,强者有所收敛。律师以人们并不喜欢的方式医治了社会的疾病。

律师只能做该做的事,职业伦理可能有悖于社会伦理。

拿人家的钱为人家说话办事,这就是律师的职业伦理,如果拿人家的钱,坏了人家的事,那就违背了律师的职业伦理。与坏人坏事做斗争,是社会伦理,律师拿了做坏事的坏人的钱就不能与人家做斗争,而要在法庭上帮助他,说他罪轻或无罪,相反你拿了他的钱却向侦察机关公诉机关揭发他的漏罪,从个案说对社会有利,从行业说却伤害了整个行业,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如果律师经常违背了职业伦理,也就毁了一个行业,一个应有行业的缺失,最终就伤害了社会。所以当律师职业伦理违背了社会伦理(或相抵触的时候),社会大众应当有更加包容的心态。

台湾名嘴角刘宝杰(东森电视台主持人)在接受专访时说:名嘴这个工作本来就是社会的白血球,确实不讨人喜欢。律师也类似名嘴,但比起名嘴律师还是比较靠谱,因为律师所要运用的工具是法律,法律的功能是规范。

人们不要对律师有过多或过高的期望,让律师做该做的事,律师自己也要争气,做好该做的事。

在现代社会,律师的价值和功利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维护人权方面律师不可或缺,为弱者、受困者、麻烦者服务,本质上是维护人权;二是为建立民主、法治社会不可或缺,律师除了对当事人提供帮助还经常向社会发声,提不同意见,唱反调,客观上有利于建立民主法治的社会,对社会、对人民、对政府都有很大的帮助。

当然,我也说几句律师或许不爱听的话:关注民生比参与政治重要,关注国家比关注世界重要,热爱国家和热爱金钱同等重要。

转自-北京阿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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