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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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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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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代驾”原来是代驾“顶包”

其他2011-03-29|人阅读
http://www.tlnews.com.cn/  2011年03月29日 08:04:16 星期二  来源:杭州网

现在杭城的餐饮酒店、酒吧、KTV随处可见 “代驾服务”。然而,竟有自作聪明者,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却找来代驾“顶包”。

上周四晚上,29岁的江山小伙严某在庆春路某KTV喝酒唱歌。过了午夜仍未尽兴,于是又前往百井坊巷的烤鱼店继续喝酒,遇到朋友了乐某。次日凌晨严某带着乐某驾驶浙AF288J酒后驾车出发。4时20分左右,在北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断桥附近的两岸咖啡附近,与路灯杆、道路北侧电话亭发生碰撞,造成灯杆、电话亭、路边停放的3辆自行车及越野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受伤。

撞车后,严某为逃避法律追究,伙同乐某策划让人顶包。于是,找来某酒店的保安陈某,许诺以5000元的现金高价让其“顶包”。

经景区交警查实,严某许诺高报酬后,陈某见钱眼开,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三人相互串通口供,面对前来勘查事故现场的交警谎称自己是肇事驾驶人。景区交警经过缜密侦察,在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讯问、询问等工作后,发现3人口供中的诸多疑点,经大队进一步调查,最终确认陈某系事故发生后到现场。事故发生时,驾驶员为严某。

景区公安分局岳庙派出所于3月26日下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二款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分别对严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00元、拘留9日;对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元、拘留7日;对陈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上述处罚并已执行。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景区交警依法对这起事故进行处理,对严某涉嫌醉酒驾驶、超速行驶、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在事故事实调查清楚,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一并作出处罚决定。据了解,仅醉酒驾驶一项严重违法行为,严某就将被处以拘留15天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作者: 网络编辑:叶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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