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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峰律师
王炳峰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介入一个月拿到满意补偿

拆迁2014-01-16|人阅读

【事实概要】

委托人张先生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金鸡井区域有合法一座房屋,2012年,因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工程建设的需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欲征收其房屋。但是,按照评估报告,张先生仅能领到70余万元补偿,这笔钱完全不够他在相同地段再置办一套相同面积的住宅。由于未能就征收补偿协商一致,张先生委托王炳峰律师代为维权。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核实征收建设行为合法性

王炳峰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遂即启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以当事人的名义分别向区政府、国土部门、立项部门、规划部门、环评部门等申请公开征收及项目建设相关政府文件。

根据律师的办案经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往往是启动维权程序、收集维权证据、增加谈判筹码的第一步,结合本案案情,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材料有限,需要通过此法律程序收集进一步的案件材料。

然而,以上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单位并未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公开相关信息,除了不予回应之外,还有个别单位向申请人公开了一些与申请内容毫无关系的信息。于是,王炳峰律师进一步就这些不作为或者不适当作为的行为,提起了行政复议。

办案第二辑:律师发出调解建议函并结合法律程序,终于促成协商一致

在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同时,王炳峰律师向惠州市政府和惠城区政府发出了调解建议函,表示委托人年事已高,且涉案房屋对其意义重大,建议协商解决房屋征收补偿问题。

程序进行中,接到当事人反映,2012925日,其在自家门缝中发现了一份由惠城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补偿决定书,作出对其房屋予以补偿75万余元的决定。得知这一消息,王炳峰律师针对这份补偿决定及时提起了复议程序。

同时针对信息公开程序中得知的一份规划文件,律师也提起了复议程序,意在向对方施加更大压力。果然,不出律师所料,在接连提起了这些法律程序之后,区政府接受了律师的建议,并表示愿意就征收补偿问题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在律师、当事人、地方政府的几番努力之下,他们表示愿意给予当事人两套安置房屋外加20万元的补偿,当事人也表示可以接受这样的安置方案。

【律师说法】

核实征地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往往是启动法律维权程序的第一步,这个环节主要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般来讲,通过这一步对一些违法违规操作的项目相关方会施加不小压力。结合本案基本案情,委托人年事较高,而且十八大即将召开,与地方政府协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较高,所以,律师及时发出了调解建议函,而且事实证明,这一纸调解建议函对于案件的进程也起到了比较积极的作用。同时王炳峰律师又没有懈怠,结合案情提起了很多救济程序,对取得案件主动权也非常有益,最终通过一个月的代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补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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