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了一个被告人涉嫌包庇罪的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的,哥哥职务犯罪,反贪局询问弟弟时,弟弟做了虚假证明,检察机关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办理,以包庇罪追究弟弟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可追究3到10年有期徒刑。在等待判决结果的过程中,感慨颇多。心中不禁有个疑惑,抛开律师的身份,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弟弟,我会如何抉择呢?可能很多人都会说,要大义灭亲,依法办事,可真的就不会面临良心的谴责吗?大多数人有真的能够做到吗?到底是什么原因,依法办事却要面对良心的拷问,却要接受伦理的考验,到底是我们自身觉悟不高,还是制度上出了问题?
我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