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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律师
杨鹏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关于针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如何开展债务追讨

抵押担保2015-07-17|人阅读

笔者作为郑州金融领域的一名律师,在近年以来当地发生的担保公司发生崩盘、跑路现象深感忧虑。同时当投资人前来咨询或委托时又深感他们的困惑,故撰写此文,希望能够给广大投资人指点略一,也给同行律师带来抛砖引玉的效应。

一、河南投资担保行业现状。

河南民间投资担保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某些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不实或有抽逃抽逃资金现象,担保贷款和理财利息超出国家规定,民间担保公司规模偏小,综合实力不够,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团队,缺乏规范化管理,业务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加强,某些担保公司是关联公司的融资平台,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等。2014年1月至12月,笔者代理的金融投融资案件共24件。其中,(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担保方式为抵押的仅4件占16.6%,担保方式为抵押兼保证的有6件占25%,担保方式为保证的有14件占58%,换而言之,大多数的贷款中存在保证担保。这就需要我们普通投资人如何慧眼识珠选择投融资平台。

二、如何选择担保机构,什么是合法投资担保、高利贷、非法集资 ?

合法投资担保:是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担保公司,对合法借贷合同的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民间借贷担保,银行借贷担保。

高利贷:机构或个人用自有资金或者募集资金,以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利率发放贷款的行为。受害者多为民营企业老板。

非法集资: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虚假融资实质是用欺骗手段吸收资金。受害者多为老百姓。

合法投资担保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的区别 与高利贷的区别:利率是否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四倍以下为合法投资担保,四倍以上为高利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否吸收资金。担保公司只能为借贷合同的债权人提供担保,不能吸收资金。吸收资金则为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故意混淆两者区别,是为了欺骗老百姓,获取非法利益。

三、担保、投融资公司面对资金断裂的几种常用手段

担保、投融资公司面对资金断裂后,由于需要及时大量的再融资偿还以前的融资,通常采取拖延的方式的达到以时间换取空间的美好想法。

1.包装虚假项目,取得投资人信任,得到新的融资。(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

2.续签合同或延期分期偿还,双方达成续签或延期分期偿还之后由于合同未到期,投资人无法采取正常渠道请求偿还借款。

3.以艺术品抵价,一般会从低成本渠道购进艺术品,然后以高价相抵投融资债务。

4.以房抵债,此类抵债房屋大多涉及违章建筑或没有预售证、没有房屋产权证书,同时价格也是远远高于临近房产价值。

四、投资人的几种维权途径

出资人首先应该搞清楚该找谁要账,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出资人幻想让政府拿财政资金填窟窿不太现实,政府如果这样做也涉嫌违法,那么应该找谁呢?当然应该找借款人及海洋公司,下面谈谈现在出资人常用的几种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1.信访;

内地老百姓习惯有事找政府,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并未建立,社会生活还有浓厚的人治色彩,老百姓普遍信权不信法,冤死不告状,其实,信访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合法信访,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要搞清楚信访目的是什么,提出合理诉求,比如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加大执行力度、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要求海洋公司全力配合等合理诉求都是可以的,(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

那种一味地采取堵路、谩骂等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并且提不出任何合理诉求的行为都是欠妥的,信访应该有理有据的进行!

2.直接找借款人要账;

如果能找到借款人或者其家人这种方式也是可以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有出资人通过这种方式要回自己的出资款的,这种方式适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直接方便,只是要注意防止作出过激行为!

3.委托要账公司等要账;

一般要账公司去要账的都长得人高马大,会给胆子不太大的借款人威慑力,缺点是出资人不容易控制局势、成本较高,要账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帐没要回反而牵连到出资人本人,适用于有还款能力但赖着不还、胆子比较小的借款人!一定要注意合法性问题!

4.采取诉讼途径

以前郑州市针对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一律不予立案,使得众多投资人无法采取诉讼方式合法维权。(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但自2015年5月1日起,我国民事立案制度改革,由过去的审查制变更为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第一百一十九条 既:(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立案。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担保公司除外。有的投资人会有疑虑,我们案件即使胜诉了,能否执行到位呢?笔者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知,投资人如果没有生效判决文书是无法参与分割担保公司财产的。

5.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借款人及担保公司其工作人员等涉及到假件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可以刑事报案,一些犯罪分子被拘留后出于对人身自由的渴望,会把部分赃款吐出来!办案机关也会协助追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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