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黑龙江
婚姻家庭
前夫的农村责任田以一元钱价格卖给我,如果他反悔在法律上生效吗
如有证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双鸭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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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正在打离婚官司,女方发现怀孕了,是男方的,男方要求打掉,这个情况大概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其赔偿金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双鸭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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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不知道他有家室,已经跟他分开,可是他老婆一直给我打电话还发信息骂我,还去我工作的地方找我
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朱国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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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跟男方提出离婚但是孩子有智力障碍 是不是应该给抚养费 孩子属于有低保残疾人
残疾人离婚要承担孩子扶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双方共同承担扶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鸡西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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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起诉离婚。关于子女方面和财产分割方面!正常流程怎么走
你好,正常流程也是按照诉讼流程走的。
叶贤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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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务员在婚内出轨了 妻子发现了我与情人的聊天记录 要去举报我 请问一下我会受到什么处理
需要有其他证据相互证明
伊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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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贷款买房,夫妻贷款,离婚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到一个人名下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房子给一方单独所有,可以通过诉讼或另一方配合过户办理的。
陈佳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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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我想问老公给别人买了3但外卖,离婚的话能算出轨吗
你好,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2、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4、手机短信;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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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后,男方支付的抚养费不够,想通过打官司尽可能多争取,您能代理吗?
你好,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符合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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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身为子女要多少财产合适
父母离异共同财产分割,与子女无关。
严长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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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五常市探望权,他现在孩子不让看,不让联系,我该怎么办?
当事人有探望权,对方不让看小孩,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让自己看望小孩,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牡丹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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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婚姻在线律师费多少钱
法律分析: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大兴安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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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我是外地的我媳妇是哈尔滨的。我现在只有身份证离婚证,还有户口本上自己那个单页可以可以在哈尔滨办理登记结婚吗?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哈尔滨登记结婚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如果其中一方的户口在哈尔滨的话,即使另一方是外地户口,也可以在哈尔滨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那是不可以在哈尔滨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鹤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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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这边是黑龙江哈尔滨市尚志市
起诉离婚要如下的具体手续:1、书写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证据以及财产清单、债权债务等书面材料;3、携带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大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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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异地结婚证,现在定居驻马店,请问结婚证丢了怎么协议离婚
结婚证丢失的,双方是没办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持有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办理。但双方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是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鸡西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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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八年,男方起诉要离婚,我可以请求他给补偿吗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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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好像怀孕了然后是闹感情矛盾起诉我应该怎么办
起诉当然可以起诉,双方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因人流导致女方不孕的也并不属于男方的直接过错,因此,对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甚至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女方诉请。但是如果双方之前在一起同居的,法院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2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鹤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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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过了22年,老伴突然间没了他的儿子来要家产,
其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如去世者没有立遗嘱则其儿子有继承权的。
朱国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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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绥棱的,我跟我我媳妇昨天上午离的婚,是我媳妇婚内出轨,我自愿离婚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婚内出轨离婚的,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愿意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法规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大兴安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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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母亲不养小孩现在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现在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问他他也不告诉我你们能帮我找到他吗我能起诉他吗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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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了小错误,班主任不让一个月上体育课作为惩罚,犯法吗
要看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
牡丹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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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孩子八周岁以上.
你好我们口语帮助到你
欧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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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矽肺二期四级伤残没有护理费,死亡后家属享受供养抚恤金吗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您爱人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刘永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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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起诉执行名下的财产,只有村里一处平房。平房会被执行么。?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处房产,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其他住所和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标准。而且这个住所是以本市范围内家庭,而不是个人为单位。其次,即便没有其他住所,只要给他安置住所后,一样可以执行该房产。
伊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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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我现在贷款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有房贷,房子归我现在贷款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你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
你好,协议不对抗第三人。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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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再婚,婚前首付他买了一辆车,他有两个孩子,我们之间有一个孩子这个车应该怎么分配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车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男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的,离婚时,需要支付一半的车辆还贷款给到女方进行补偿。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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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离婚律师、东北哈尔哈尔滨海伦?
离婚请律师的途径:可以通过权威网站以及微信搜索、政府的法律咨询热线寻找律师,也可以在地图上搜索律师事务所,直接去律师事务所等多种方式寻找律师。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伊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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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小叔子和婆婆一起住,公公名下有310平房产,我和老公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房产可以吗?
建议和产权单位协商
鹤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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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跟男朋友谈了4年,从大二到女儿读研,目前两人谈好了友好分手该怎么处理呢?
你有对方什么信息?家是哪里的
双鸭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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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家庭,跟我婚外情,断联之后找我要钱
你好,如果你们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女方无权向你要钱,你可以拒绝。
夏明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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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孩子名字出生日期写错
1、和小孩的父亲协商改姓后,要签署的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2、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籍、还有离婚证。3、还有一些其它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伊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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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说好装修房子、房子也不装修了,住之前的房子,这种情况假设离婚的话女方彩礼需要返还吗
已经登记了不用返还彩礼,但可以按共同财产分割。
朱国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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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离婚夫妻中男方趁女方休息时故意放火,所幸女方逃跑及时无大碍及周围邻居财产未受严重损害请问这种情况下男方最多可被起诉判多少年呢?
离婚后,是可以起诉家暴的,但是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佳木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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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成年在我没有固定工资的时候父亲断绝抚养的时候会不会要给我一笔钱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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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岁找老伴,五年后男方去世但没有结婚证
老人无结婚证的情况主要包括:1、已经登记结婚,但结婚证丢失的;2、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3、老人没有结婚证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台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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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有偿在依安县调取下婚姻档案吗?
调取婚姻档案证明,是当事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的,也就是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去当地的民政局调取。需要调取婚姻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带是婚姻证、个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结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相应的结婚档案。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其办理调取结婚档案,当然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都是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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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自愿发生关系,男方当时没给钱,说以后有了在给,一直保持十多年,现在不给还玩消失,这钱能要回吗
这个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给了就给了,但是没给是不能要的。
朱国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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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是黑龙江的,我是甘肃的,因为工作原因,我俩想在苏州领结婚证可以吗婚证可以吗?
不是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的,必须要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根据相关规定,自愿结婚的,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牡丹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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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精神霸凌怎么办
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绥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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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一方起诉 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你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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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媳妇离婚车和房都是他名下他想让我净身出户
您好您的离婚问题我可以帮您解答一下看看资产如何分配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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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娘家赔送的钱,能要回来么
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大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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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要是恋爱时男方给女方买了一套房子写女生名字 分手了 男方可以收回吗
您好您的赠送房子问题可以帮您解答一下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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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婚,男方七八年找不到,起诉还起不了诉
你好,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当然是不可能的了,法律为了保障配偶失踪一方的合法权益,允许法院缺席判决。因为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却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不影响提起离婚诉讼。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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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养孩子的法律法规怎么说
您好请问父母目前同居么
刘永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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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我想打孩子要求男方支付手术费用和营养费过分么,然后拉黑我我可以起诉他么
你好,可以保存好相关的费用凭证,日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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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在养,我想和他们三个孩子签个协议,我们兄弟姐妹签这个协议有效吗
协议签订以后还能有后悔怎么一说吗
伊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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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有三个儿子,奶奶现在没了两个儿子,我爸去世十多年了,我和我弟有义务给拿抚养费?
你好,1、孙子在一定条件下是有赡养义务的。法定赡养人包括有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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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离家出走近联系不上!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家里开销也不拿!孩子大学了生活费也不给想离婚怎么办
你好,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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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不交家钱,有十年了,也不和我说话
你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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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小三买的黄金能要回来吗
保留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转账支付凭证、购买物品的发票或其他购物记录、以及第三者的身份信息等
宋林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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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内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首饰离婚的时候男方也没要,离婚后还能要回吗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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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可以起诉第三方吗
你好,夫妻一方婚内出轨的,如果与第三方因财产关系产生纠纷的,是可以起诉第三方的,例如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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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媳妇出轨,能起诉第三方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起诉的问题可以帮您解答一下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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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轨被打走了这婚怎么离
你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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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单身女性,与已婚男士相恋,属于违法吗?
并不违反,这只属于道德调整范围。
朱国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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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结婚一年多女方自己身体原因不能有宝宝,现在女方要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你好,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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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先于父母死亡 父母应得到的抚恤金儿媳按月给公婆 如果公婆死了抚恤金该怎么办
抚恤金不作为遗产继承,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给对应人。
范进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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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年少时男方和女方在一起生活未登记30余年 孩子养大成家后,女方孩子对其男方有赡养义务吗
您好,您这个情况可能涉及事实婚姻关系,如果男方在孩子年幼时有抚养,孩子可能对男方尽赡养义务
徐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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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处对象时,男方花的钱,往回要,现在起诉了!会怎么判?
要具体看情况,综合分析。
刘潮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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