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温州
遗产继承
因此我们也没有继承任何财产。现其中一家银行起诉对我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我们需要如何跟法院举证我们并无继承遗产?
您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下
贾正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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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辈更改须要什么手续
是可以更改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登记错了年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台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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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时购有公墓,但去世后没有使用,请问其子女可以改为自己使用吗?
需要看你们的合同中如何约定。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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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遗嘱争议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遗嘱律师咨询费,具体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是2000元-30000元每件;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下的部分是6%;(2)10-50万元的部分是5%;(3)50-100万元的部分是4%;(4)100-500万元的部分是3%;(5)500-1000万元的部分是2%;(6)1000-5000万元的部分是1%;(7)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是0.5%。3、计时收费。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4、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5、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湖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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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性,结婚后打算丁克,我姐有一儿子,父母的房子我有没有权利继承
父母的房子你有权利继承
张海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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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世遗产20万怎么分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丁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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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可以作为意定监护人吗
一、监护人是继承人吗1、出现如下情况时,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1)监护人如果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那么在法定继承发生时是可以继承遗产的;(2)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写明监护人可以继承其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也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承遗产的流程是怎样的继承遗产的流程如下: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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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爷爷和爸爸的名字 现在爷爷和爸爸都过世了 如果要继承需要什么程序
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去办理。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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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年今年27。爷爷奶奶养大,他们有各自的家庭,请问可以告他们,断绝父女,母女关系分财产吗
你好,在法律意义上,父女跟母女关系是断绝不了的
然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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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和继母结婚没有生育,在外面收养一个孩子想把这家庭的遗嘱留给这孩子我是他
您好可以具体沟通一下。
贾正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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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失踪几年,未跟家里联系应该怎么寻找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二、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1、失踪人近期照片二张。2、户口簿。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舟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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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的案件法院判决书下来,对方不给钱,听说对方去世了这钱怎么弄啊
找遗产继承人协商,遗产要先支付欠付的税费、债务等,如果对方不还,可以起诉遗产继承人。
刘翠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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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异,在离异前爷爷生病住院了两年,之后父母离婚,父亲名下有辆车,那我可以去申请贫困证明吗
您好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朱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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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生病走掉了。我爸爸的房产。爸爸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还是子女和配偶继承。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的。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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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还十岁,我老公就过世,
丈夫死亡孩子一般归女方,女方有以下情形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的义务: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湖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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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几年 没有遗嘱 老公继承了房产 婆婆放弃继承 那老公继承的房产 我作为妻子有份额吗
婚后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邓诗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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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p了遗照怎么办
属于侵权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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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房屋赠与免税了?
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交纳。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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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贴满18岁,这样的人能发放遗属补贴吗?
具体的规定可以询问当地的民政局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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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之前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孩子是有权继承男方财产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子女始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即有权继承男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舟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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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多少岁可以要求子女赡养费
一、父母多大岁数可以要赡养费1、无劳动能力一般是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可以要赡养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赡养费包括哪些费用赡养费包括的费用有: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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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世的兄弟有没有继承权
过继了的兄弟没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对其对其生父母不具有继承权,对养父母具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衢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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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继承收遗产税吗
法律分析:继承房产目前没有规定要缴纳遗产税,但是继承不动产,需要按照标准缴纳契税。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是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不用交这个税;房屋要过户,所以要交契税1%-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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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的孩子财产继承权有吗
收养子女只要与收养人形成了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就享有财产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金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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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继承权的丧失的具体情形: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2、子女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3、子女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继承人都会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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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事项包括的内容:(1)笔迹真伪鉴定。(2)印章印文真伪鉴定。(3)涂改、添加文书鉴定。(4)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5)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6)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7)人像识别鉴定。(8)不可见文字材料鉴定。(9)其它情况。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绍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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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一般有继承权,因为《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没有继承权,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衢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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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已成年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如果夫妻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的,那么对于继父母的遗产,成年的继子女一般是没有继承的权利的,但是如果其成年子女在被继承人年迈之后尽了扶养义务的,其之间就具有扶养关系,此时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衢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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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个儿子没有儿子儿子去世的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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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起买房,声明该房产归女方所有,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销?
当事人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法律规定,只要赠与的财产还没有转移,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对赠与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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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休老人,丧葬费怎么算?
如果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丧葬费的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因为受到人身侵害死亡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其他。申请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死亡注销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领取人的身份证;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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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乡和农村,老人去世后,如何分配家乡的宅基地房屋?二胎户口在农村。房子上写着二胎的名字
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湖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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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死后不火化能否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退休教师去世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国家会发给直系遗属一次性抚恤金20个月的退休费,另外还有3个月退休费作为丧葬费。领取人一般为配偶或儿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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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李甲2020年意外死亡,李某2022年死亡,留有价值600万的房产。
具体想要咨询什么事情呢?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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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代位求偿对方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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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事业单位2022年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要看什么时候什么原因死的呢,丧葬费和抚恤金按照国家规定领取
金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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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建议我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过去是什么意思
你好就是说你必须也是最好一次寄两份材料这个样子
黄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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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旁系血亲怎么算的
四代旁系血亲有:1.伯父叔父姑姑;2.叔伯姑的子女;3.叔伯姑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4.亲兄弟姐妹;5.兄弟姐妹的子女;6.兄弟姐妹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7.舅舅姨母;8.舅姨的子女;9.舅姨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刘智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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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了,银行卡丢了,银行说需要公正财产由我继承,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才能去公证吗
去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诉讼
湖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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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证处吗
法律分析: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是事业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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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的名字是同母同父儿子的名字,但是他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有没有继承权呢
您好根据您这边的描述是有的呢
朱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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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的名字是同母同父儿子的名字,但是他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有没有继承权呢
没有赠与协议是可以继承的
孔德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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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房子继承给未成年的孩子和配偶,现在孩子成年了,把房子过户给母亲,什么方法比较好
过户方式,包括赠予、买卖。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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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
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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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的诉讼费是什么
赡养费诉讼主体如下:1、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以子女本人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2、要求降低或者免除子女抚养费的,以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为原告,以子女本人为被告,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3、被告的主要地位必须是支付抚养费而不支付的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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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你好,股权继承协议约定。
孔令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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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失踪超过24个小时手机没带卡也没带什么都没带可以报警吗
你好!如果确定失踪可以报警或者去派出所问下
金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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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兄弟口头分了财产,因为哥哥得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父亲名字的发票,现在弟弟与哥哥女儿争这房产合理吗
你好,如有约定属于哥哥。
孔令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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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父亲意外去世,母亲跟一个叔叔在一起现在怀孕了,以后赔款下来怎么分配
由法定继承人们一起分配。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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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俩人分家父母一人一个,现在我养父亲早已过世,我母亲归我弟现在我还要养我母亲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即对子女抚养的权利。父母去世后其子女抚养权首先应该归祖父母外祖父母,再是兄姐,再次是亲密的其他亲属朋友,再次是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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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没干的怎么
现在是有什么纠纷需要咨询的
孔德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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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和他奶奶是姐妹那我们是几代
您好是四代旁系血亲,不算近亲
朱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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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鉴定要收费吗
鉴定费由主张鉴定的自然人或者单位承担。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因此本案原告鉴定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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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车辆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出具放弃继承的声明给法院,或者公证处
胡水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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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车辆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朱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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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车辆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当事人需要提供下列材料: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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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丧偶再婚,死后尸体归哪方?
再婚丧偶者也有遗产继承权,夫妻一方死亡,配偶依法享有死者遗产的继承权,继承遗产应当先将再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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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了现在房子需要公证,而且在有这个房子之前她在早已经在外面组建了新的家庭,请问这种情况为什么需要她签字呢为什么说这个房子有她的一份呢
具体是什么案件纠纷的呢
孔德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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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要我的子女做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我的子女做了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后,会不会影响他们将来对我的遗产的继承?
不会。会在公证书上写明确子女现在签字放弃你老伴的遗产份额,然后做你一人名下,到时成为你的遗产,没有遗嘱,你的遗产由子女均等继承
胡水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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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孩子父亲和爷爷都去世了,跟大伯做了父系亲缘鉴定,法官说不认可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电沟通一下
罗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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