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区物权法律咨询
河南
小区物权
车位写的是直系亲属的名字但不是本人的名字属于本人的车位吗
你好!是不是你的得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比如不动产登记证书,你和他签订的借名买车位的协议等等
冯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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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二楼的房子,送了个露台,但是只有我家能进去,我有使用权嘛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鹤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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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们小区地面土地归属是业主所有吗?开发商在我们小区地面公共面积上办证打了一口地热井…算是占用我们业主土地权吗
小区公共土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小区附属设施的产权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商品房小区,小区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已经包含在业主的购房款中,附属设施的产权自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2、集资房小区,如果业主缴纳的集资款里包含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如果集资款里不包含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则附属设施的产权归集资单位所有,集资单位有权处置;3、房改房小区,由于房改款中不包括附属设施的费用,因此,附属设施的产权就不属于全体业主,而是属于小区所属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平顶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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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把楼上排水管口对着我凉台下面,凉台的面积是我购买的,他算公共区域吗?
保持电话畅通,稍后律师联系你
魏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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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停车位不够每户一个,经常被贴罚单。请问小区这样规划车位合理吗?我们没用权利把车停小区吗?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在道路上停放车辆。但实际情况是小区物业管理为规范和使小区停车得到有效管理,可以在经多数业主同意下在道路划定车位,收取一定费用,费用收入根据规定实行业主得7物业得3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小区没有足够多规划车位和道路上已不能再进行划线停车,则小区业主车辆不应该进入小区。毕竟没有车位可停了,你的车辆进入小区停哪里呢?无外乎乱停乱占,这样不利于小区物业管理。我们要支持物业对小区进行规范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信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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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阳台洗衣机下水弯道,是属于楼上的还是属于楼下的
法律分析:楼上的下水道如果属于楼上住户,就应该由楼上住户来负责维修。原因也很简单,也就是说谁用的就是谁负责,这种情况下可以先跟邻居沟通,对于你家也造成的损失,比如将家里的家具、家电弄坏了,我们可以先拍照,保留证据,万一以后邻居不负责任,也可以通过这种鉴定的方法,让邻居进行赔偿。实在不行,只能够诉至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平顶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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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的变压器属于开发商还是业主呢?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
谭照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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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小区的地下机械车位产权归谁所有
有产权证。一般是有,但车位产权具体属于谁,因实际情况而论。若地下车位是公摊部分,那这类地下车位是无法办理产权的;若地下车位不是公摊部分,且房产商有独立的车库产权,小区住户在购买车位后,可获得车位产权。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可以购买后单独办理产权的,所以这类的车位一般也是最贵的。产权证办理:1、在办理车位之前,需要先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契税是车位总价款的4%,住房维修基金是车位总价款的1%,车位总价款是购买车位时,发票上的总金额。2、需要申请人携带购买车位的发票,然后去小区所在地的税务局缴纳税金,缴纳成功后就可以得到完税证证明,带着完税证明就能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车位产权证了。
信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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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区内的商铺门口以外几米属于商铺所有
商铺门前5米是归自己管。在租到或买到商铺之后,一定要对商铺门前的5米范围内进行管理并及时打扫。若商铺门前有车位,那么权利人还需要管束车位停放车辆,比如提醒车主停好车辆,不要影响他人通行。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鹤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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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住宅小区的停车场是否属于共享面积?
你好,要看停车场的具体情况,比如一般地下产权车位、地上规划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地上临时车位,属全体业主所共有
平顶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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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住宅停车位不能设在围墙外,围墙外不能算是地面住宅停车位数量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平顶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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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是业主自己买的,要交管理费吗?
小区的停车位所有权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焦作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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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围底商的车位是公共的,还是属于小区物业所有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小区内的公共部位使用处都是归属于全体业主的,也就是说车位也是业主所有,因为没有购买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的话,是不合法的,开发商也不能硬性要求业主购买或租车位,而且小区中都有配置一些公共车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鹤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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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停车位与一楼的距离是多少?
小区的停车位所有权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周口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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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交付的停车位何时出售是合法的
这个要看情况的,比如是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即这种车位业主需通过购买获得使用权。
安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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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属于户主或建筑商
需要看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由谁建造的,如果是家庭成员共同建造的,就属于家庭共同成员所有
新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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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售楼部门口周围的开放停车位是业主共有的吗?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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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中心门口周围的开放停车位是业主共用的吗
你好,按规定要看是什么情况的停车位,比如《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那么这里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售卖或出租。
开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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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区内部道路应该归谁管理
你好,具体的话需要看一下合同。
郭晓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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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自己家买的车位,但是小区收取费用合理吗?
具体咨询小区物业收费方式,确实有的物业会收费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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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小区大门顶部口安装中央空调,是否属于占用公共区域?
小区的公共设施包括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公共设施是整个小区公共管理的部分,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濮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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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外围广场的停车位产权属于业主共享还是开发商?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应该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确定;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者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的,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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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用房是属于政府产权还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是否是合法的?是否需要经过小区业主投票通过后才能搭建?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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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三楼,三楼阳台外墙是属于我吗?二楼在三楼阳台外墙搭广告牌合法吗?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属于公共部分
王春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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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新入住了物业公司,小区内划了一部分车位,物业公司私自做主把这部分车位分给了个别业主合理吗?
根据你的陈述,物业公司的上述处理明显并不妥当的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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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能改变原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怎样理解?
可以向建设局举报。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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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车位当时未告知是人防车位,现在收到车位签收涵上面说的是人防车位
根据你的陈述,卖方已经构成民事欺诈的,买方搜集所涉证据,可以提起诉讼维权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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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在农村空闲地建住房属于违建吗
如果自建房建在耕地等农用地上,则基本属于违建《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柴承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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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都是按年出租的,物业撤出之后,小区处于无物业状态。车位租期到期后,车位的使用权归谁?
你好,没有产权证的小区车位使用权一般归业主集体所有。
柴承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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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一楼外的过道是一楼的公摊吗
您好,建议您先与开发商进行联系协商,协商不成联系当地房管局或者住建局进行咨询。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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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楼是C级危楼,加固之前能继续使用吗?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平顶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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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小区地上停车位产权归谁所有
地上车位一般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柴承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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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大型变压器安放位置在居民楼下可以吗
电力变压器会产生低频电磁辐射,生活居住环境与之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柴承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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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非人房车位能卖吗
非人防车位与人防车位不同,非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一致,可以出售买卖,
柴承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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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没有自行车棚,我在公共车位上临时搭了一个棚子,只是一个架子,请问这样属于违建吗
您好!临时建设需要审批,未经审批的车棚属于违章建筑。建议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办理报建手续
濮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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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一般房屋计算建筑面积。是按外墙到外墙距离计算吗?谢谢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周口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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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围墙只有70公分高太不安全了,物业说是违建让我拆除请问我这是违建吗?
是否违建物业公司不具有认定权限的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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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车库可以改成修理电动车的门面吗?
小区物权归属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来确定,比如,对于地下车库,遵循的是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所以一般是属于开发商的。
安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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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己车位上装折叠雨棚,可以么
您好,建议到你们当地的交警队进行详细规定的咨询。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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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允许开发商私自卖小区人防工程的车位吗
您好,国家允许开发商私自卖小区人防工程的车位吗,请说明具体情况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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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棚可以设到楼下一层吗
您好,这个问题建议咨询物业
张振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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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用房,属于谁的使用权。
您好,物业用房,属于谁的使用权。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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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外面窗口地方属于自己的吗?
你好,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张玉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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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小区,周边门面房的产权,是有归业主共同所有嘛?
您好,建议到不动产中心去咨询。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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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门前国家规定标准是多少米
向消防部门反映情况吧
南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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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地下停车位宽度2米3符合建筑标准吗?有具体的标准车位建筑要求吗?谢谢
车位尺寸多采用2.5~2.7×5~6米的尺寸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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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买附近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我不是该小区业主,但该小区车位多,出租或出售,将来有无物权上的麻烦?
您好,我能否买附近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建议详细咨询物业管理公司。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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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买了之后算是自己的吗?
你好,车位要分地下和地上两个位置的,比如一般地下能办理产权的属于开发商,地上占用公摊面积的属于业主。
信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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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车位可以出租给小区以外的人吗?车位的收益归谁?最终产权归谁?
小区物权归属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来确定,比如,对于地下车库,遵循的是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所以一般是属于开发商的。
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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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排别墅的公用墙的外墙归属权属于谁
你好,外墙也属于你们公用的。
杨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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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的时候跟我说车位属于个人,现在看到合同只有使用权
你好,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张玉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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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我们门口修建车库,不影响道路情况下违建吗
你好,如果是违章建筑,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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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应该有几个门物业法和消防法是如何规定的
你好,建议咨询物业和消防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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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家的门面房走廊想封个橱窗算违建吗?
不属于法律纠纷问题不清楚
丁勋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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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买的车位签的是车位使用和转让协议
你好,因为小区的停车位所在的土地证登记的是开房的名字。
张慧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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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车位 距离住在路多远 有相规定吗
可以到停建部门查询
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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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临街门面准备开一家汽车4s店,我们小区是住宅,不是商混住宅,
你好,看是否有合法手续
南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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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规划有车库,结果建成没车库,而且给地上设置车位
小区物权归属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来确定,比如,对于地下车库,遵循的是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所以一般是属于开发商的。
洛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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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建成的房子,其中有一间宅基地使用证上有临时占用四个字,现在算违建吗?
有土地使用证不算违建,违建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等等
三门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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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小区门面房归谁所有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是谁,那个店面房的权属就是谁
郭晓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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