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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方因为女方买房装修了,女方退婚,需要承担费用吗
男女双方订婚后如果女方不同意要求退婚的话,那么女方应退给男方相应的彩礼。至于交往过程中所有的花费是不需要退还的。毕竟花费是双方的,,所以对于这些费用应该男方自己承担。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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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双肺衰竭,女方有脑积水,而且双方没任何经济来源,靠八百底保过生活,,可离婚吗?
法律分析:没有一方患重病不能离婚的规定,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即可提出离婚。离婚时,一方患重病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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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家庭,现任老公前妻与儿子总是来要生活费怎么办?
首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支付抚养费是在履行男方的法定义务。其次,双方在离婚时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期限,男方支付抚养费也是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那么具体是否侵犯了现任的财产权益就要分以下三种情况讨论:一、支付数额是否超过了孩子的实际需要虽然每月5000的抚养费数额比较高,但如果在男方个人能力承担范围内,那么现任妻子就不能以损害财产权益为由追索抚养费。但是,如果男方支付的抚养费超过之前约定的数额或者超过日常生活需要的数额,那么男方就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现任妻子可以主张撤销。二、转账的目的是什么就如前文所说,如果支付的费用超过了抚养费数额,而且又不是用于子女日常生活的,比如花钱让孩子旅游、为孩子购买昂贵物品等,现任妻子就有权撤销转账。但是,如果子女身患重病,所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医疗费用,那么向子女转账超过抚养费数额的钱亦不侵犯现任的财产权益。参照《民法典》1066条规定,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为男方对自己的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因此,男方是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去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用的。三、现任妻子是否知情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如果男方在转账时未告知女方,而女方又明显不知情的情况下,现任妻子是可以主张撤销或者主张男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综上所述,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一方也有合理处置个人收入的权利。除非所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过当初约定的数额或者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否则一般情况下都不认为有侵犯到现任妻子的财产权益。
许彦
许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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