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律咨询

海口
问题分类
我被校园精神霸凌致中度抑郁和创伤性心理障碍了,证据没有现场的,只有事后老师沟通的电话录音(内含细节)
法律分析:面对校园霸凌事件,首先,老师应该积极主动的制止事件的发生和防范;其次,老师应当与当事人交谈,了解事发的起因,耐心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方法指导;再次,老师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监护人到场了解事发情况;最后,老师应向学校反映霸凌事件的事件影响,必要时,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疏导心理问题。校园霸凌构成故意伤害的条件: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以上的,就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衍生问题:衍生问题: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1]。当前我国和全球的校园欺凌现象都十分严峻,各国政府和各国际组织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以应对校园欺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全面性教育”理念中也涵盖了认识与应对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海口法律问答顾问
海口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被校园精神霸凌致中度抑郁和创伤性心理障碍了,证据没有现场的,只有事后老师沟通的电话录音(内含细节)
法律分析:面对校园霸凌事件,首先,老师应该积极主动的制止事件的发生和防范;其次,老师应当与当事人交谈,了解事发的起因,耐心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方法指导;再次,老师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监护人到场了解事发情况;最后,老师应向学校反映霸凌事件的事件影响,必要时,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疏导心理问题。校园霸凌构成故意伤害的条件: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以上的,就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衍生问题:衍生问题: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1]。当前我国和全球的校园欺凌现象都十分严峻,各国政府和各国际组织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以应对校园欺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全面性教育”理念中也涵盖了认识与应对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海口法律问答顾问
海口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海口市委托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法律分析】律师费在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等等。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湛江法律问答顾问
湛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关于招投标遇到不公正。我在海口,在海口招投标商事活动遇到问题
招投标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投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以及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招标人可以自查自纠的事宜,可以采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2、违法事项属于如果异议事项是由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不公正招评标造成的,或者招标人基于自身限制而无法查证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城乡住房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收到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招标属于哪一类行为招标就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一种市场交易活动。通过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其实质是以最合理的方式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既然是商品交易,那么就存在买方和卖方,买方指的就是招标方,卖方就是投标方,买卖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招投标。
琼海法律问答顾问
琼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