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精神病患者的原则代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最大程度地尊重精神病患者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精神病患者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保护被监护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它合法权益。第三,教育、照顾被监护精神病患者,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第四,对被监护精神病患者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第五,遵从司法或者公安机关的意见,对被监护精神病患者实施合理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