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国法律体系中,单纯严重虐待流浪猫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但可能会引发以下一些后果和涉及一些法律相关点等情况:从民事责任角度:如果虐待行为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比如:流浪猫在某人长期固定喂养等情形下,可能被视为喂养人有一定管理责任,这时如果虐待行为造成了喂养人精神损害等(比如喂养人对猫有较深感情寄托等),喂养人可能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若在公共区域虐待造成环境污损等影响公共卫生和秩序等,相关管理部门或受影响的主体可能要求行为人承担恢复原状、清洁等民事责任。从行政责任角度(存在一定争议和不确定性):如果虐待行为是在公共场合进行,且手段非常残忍、恶劣,引起了众多群众围观、公愤、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等不良影响等,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等相关条款(比如可以类比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等模糊地带),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一些单位场所(如学校、公司等),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可能会受到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等。从社会伦理道德和其他方面角度: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和道德批判;一些动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等可能会对行为人进行监督、批评和施加社会压力;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利用网络传播虐待过程的血腥暴力视频等,可能会因违反网络管理规定等受到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