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可以起诉,但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丈夫一般以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让妻子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妻子是被告。但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男方让女方怀孕后,女方对于生不生,享有决定权。如果女方选择打胎,男方是无权要求赔偿的。如果男方想要跟老婆有个自己的孩子,不妨看看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做出改变或让步,以免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同时,也给自己的婚姻带来不幸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