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100-200元/次;2、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3000元/件;3、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1)侦查阶段(含申请取保候审)1000-3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000-3000元/件;(3)审判(一审)阶段1500-4000元,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法律依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计件收费方式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