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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公安局不立案侦查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公安局报案以后不一定马上就会立案侦查的,对于报案人的报案,公安机关肯定要进行备案的,但是报案以后,公安机关在经过简单的调查审核之后,认为对方根本就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不会立案的,是否会立案,到时候只能等公安机关的通知了。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报警不等于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的情况下说明对方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了。与此同时,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也不能直接就不管不理了,有可能不立案侦查,但也会直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分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承德法律问答顾问
承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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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丹阳,12号开庭了,想咨询一下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开庭的基本流程和步骤:1、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2、宣布案件来源;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7、宣布法庭纪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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