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地区
交通事故
现在在广州在厂里上班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该这么处理赔偿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受到伤害所应得到的赔偿,如果员工只是受到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则应该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造成员工伤残的,还应当赔偿其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直接造成员工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员工家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珠海法律问答顾问
珠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你好。潮州市饶平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4、其他。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程序是什么1、机动车驾驶人报案;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揭阳法律问答顾问
揭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998年之前在?区内汽车肇事致人死亡案件是由市级经贸委即安监部门组织调查有什么法律法规规定?
法律分析: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江西赣州汽车醉驾如何起诉
一、醉驾不起诉后处理流程是什么1、醉驾不起诉后的处理流程如下:(1)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送达不起诉决定书;(2)如果存在扣押财物行为,应解除扣押;(3)最后移送交管部门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酒精含量标准是什么醉驾酒精含量标准如下: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无事故会处以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2、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3、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4、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5、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4月30日上高速5月2号跨省下高速免费吗
法律分析:高速免费时间从5月1日0时开始,至5月4日24时结束,共免费4天。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将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抬杆放行。在5月1日0时之前进入高速,但前提是驶离高速的时间一定要在5月1日0时以后,这样才能享受到高速免费。在5月4日高速公路免费即将结束时仍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不要为了在免费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而超速行驶,可以选择就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再重新驶入高速,这样可以节省一部分高速通行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九条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审查批准:(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二)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第十三条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208/296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