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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鱼场的河滩地承包期限还有两年才到期,恰逢村委换届。原村长为在离任前拿到更多包地款,单方面将两村河滩地地界外移,扩大滩地面积。引起两村地界争执。眼看两天之后村委公章就要上交,村长在地界、地权、地面积均无法确定情况下,强要我违心和村里签订一份只有每亩100元,时间从2017到2047年,别的什么内容都没有的合同,并给他帐号打入30万元。若不从就要把河滩地承包给别人,养鱼场就要毁掉。万般无难,我这样做了我很后悔,请问律师这样的合同能成立吗?款能追回吗?

其他 2015-02-02 22: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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