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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铁路工作者(列车员),铁道部每月发给每个工人200元安全质量奖,在工资某一栏上显示,单位定了一百条规矩,然后按排人上车检查,不是这不合格就是那不合格,来了就罚款,成千上万的罚,一人200元不够,就扣全体列车员的,从来也没人告诉我们钱用哪去了,只说上面扣走了,别的同行单位都能拿全,这算不算克扣工人工资

消费者维权 2017-04-25 00: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因为一个列车员的奖金不够就扣其他列车员的,这肯定是有问题的。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有人单位无故扣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1、铁路局也是用人单位,同样得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如果不管单位制定一百条规矩还是一千条规矩,都得按照法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才行,恐怕成千上万的罚款这样的规矩到哪儿也是能不过的,所以你单位的违法性显而易见; 2、出现这种情况对你个人的解决方式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像你这样一个被有意克扣奖金的团体而言,应当做的是向有关部门举报,追查资金的下落,惩办公饱私囊者。
  • 可能中间有问题,建议向上级部门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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