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一个女性亲属在96年因不满男方不务正业而离婚,男方为了不同意离婚,以不给孩子为条件,最后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然而男方因不务正业,根本没条件抚养孩子,在98年将孩子送给女方。这10年间女方一直在想办法改变孩子抚养权,可男方一直不露面,找男方家里,男方家里也不告诉男方去向及在什么地方,可能是因为怕出抚养费而躲避女方,其实女方不要求男方出那点抚养费,只求改过抚养权。现在孩子已经快15岁了,为了以后孩子成长,女方怎么样才可以在男方不在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改过来。女方抚养孩子10年整,男方没出任何费用,没尽一点义务,事实上已经是女方单独抚养孩子,法院可以缺席改判吗?改判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08-11-03 10: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