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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在10月18日开大货车撞死一65岁男人,当场死亡。交警定责为主责。死者是湖北汉川农村人,种田农民。死者家中老伴先天二级残障,儿子先天一级弱智不能自理。交警调解说38万元。其中将儿子用20*8656=173120元护理费。20*3090=61800元抚养费。老伴18*8656/3=51936护理费,抚养费18*3090/3=18540元。死者家中还有父母,9个兄妹计2*5*8701/9=9667.77元。死者的费用是15*3997+8698.5=68653元。这样算合理吗?应该怎样算?我方为什么要出护理费?又不是我方造成他们残障。

其他 2008-11-09 0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的描述太简单,如有需要,请来电详细咨询】 【当您的权益受到侵犯,请牢记电话,并随时来电详询(武汉)】
  • 交警的标准是错误的,应当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但考虑到你的亲戚涉嫌交通肇事罪,所以在赔偿方面,为减轻本人刑责,还是适当多赔一点。具体问题,可以联系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伍怡律师:13317171751
  • 死亡一人,负主责,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帐算的确实有点问题。你可以请当地律师出面,但要考虑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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