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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福彩销售点卖彩票,期间,多次提出对帐要求,但老板均以无时间为由推托。今年7月,张某因父患病住院需护理,提出辞职,要求对帐。于是,张某、老板、老板老公、老板其妹(福彩中心会计)共三人于某天晚上12点开始对帐,至夜4点。因张某文化水平低,不会算帐,便由老板妹妹算帐,通过核对电脑销售记录、张某银行交款单、扣除有关支出费用,得出张某欠销售点7.2万元的结论,张某大惊失色,称其根本不存在欠款的问题。但老板、其夫、其妹强令张某写一欠条,否则不许回家,并称先写欠条,第二天再次对账,如二次对帐正确,则欠条作废。张某不知如何办,便打电话给其在外地的丈夫,其丈夫说:“你先打一欠条,我随后回去处理”。于是,张某便同意了老板的要求,并在老板的口授下写下了欠现金7.2万元的欠条,书写欠条过程中,张某提出了写欠福彩销售现金款项的要求,但老板不同意,称只能写欠现金款项。此事昨办?张某文化水平低,认知程度差,在被三人逼迫情况下写了欠条,欠款乃子虚乌有事情,写欠条过程中,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在场,欠条的真伪张某无法自己证明。张某家境贫困,现全家人痛不欲生,急寻帮助之策!

其他 2010-08-19 1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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