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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都需要什么?离婚后孩子归谁

离婚 2015-04-05 21: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详谈电话联系。
  • 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 协议: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孩子抚养归属可协商,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您好,离婚时可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同时做出约定,孩子抚养权可协商,一方争取到的,另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抚养费。 协商不成可起诉,起诉需要证明夫妻情感破裂、双方共有财产和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如需帮助可致电。
  • 你好,离婚需要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
  • 孩子几岁了?关键要看那方有利于孩子成长
  • 你好,可以协商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的话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
  • 您好!需要准备起诉状等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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