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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超市送货,在送货的期间我们都是合法的供货商。从2009年3月份-2009年10月份我们就停止供货了,然而事隔5个月,去他超市卖一点东西刚好被老板看到,老板说去年我供货期间帐有错,而我说没有,他以说有,然后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录口供的期间打了我,我只好说了3-4万,而派出所去超市调查又没有证据,只好以我的口供为依据移送检察院,而检察院又以证据不充公为由退回派出所再调查,你们说现在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8-22 0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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