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涉及的问题是1:我的辞职报告已经过了法定时间1个月,他们不给结工资,还给他们培训了接班人,我这个辞职报告还有没有用。2:我是该厂主管掌握一些厂里一些机密,是不是我不在这个厂干了就如劳动监察部门所说2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3:国家规定8个小时而我们却从事最低12小时的工作,一年只有春节,(5月1,10月1,)各一天,的假期,我有没有条件要求他们支付加班工资,是不是只有国有企业才有这个条件? 感谢朋友们给出宝贵意见,不胜感激!

其他 2010-08-29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