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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摩托车在人行道逆行时与一辆挂武警牌照的私家车于小区路口相撞,经医院检查现本人右小腿上段粉碎性骨折,当事人过来以后交3000元人民币后离开,现需要做手术。(手术费为20000) 现打电话给当时人时,他说他现在没钱给我们治疗,要我们自己想办法,治疗终结时他再给钱。要不去交警哪里划分责任他在拿钱,但我们告诉他我们现在凑不够那么多钱,他说那就拖着吧!去交警那的时候,交警告诉我们,叫我们先自己治疗,现在人在病床上等着做手术,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们两方谁的责任大些啊?

仲裁 2010-09-11 2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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