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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胆结石而入院治疗,经手术后胆总管不通(术后配带体外引流袋)。在医院观察了近一个月,无奈只好联系**医院二次手术做ERCP(十二指肠末端乳头肌切开术)。后来我们也觉事情有些蹊跷经暗访有知情人士透露医生没有乙类手术资格,并改换了部分病历。我们也已经掌握了证据。请教好心律师我们应该以什么起诉他们。医生是否已构成医疗事故罪?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请帮忙答复! 谢谢!

其他 2010-09-13 21:0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如果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你的陈述,该医生既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也不构成非法行医。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你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该医院没有乙类手术资格为你手术,构成超执业范围行医,存在过错,如主刀医生有外科医师执业资格,则不构成非法行医。你虽因医生过错造成损害,但不是很严重,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应为医疗事故。建议封存医院病历后起诉,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明确医院责任和对你的损害后果,要求赔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定方案。
  • 根据你的陈述,根据本人多年承办医疗事故案的经验,应该构成了医疗事故,建议向法院起诉的同时,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 你好! 医院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及时的封存病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建议找律师介入帮忙啊!
  •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必须以病人受到严重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才能构成。如果医生有医师证和医生证,没有造成严重人身损害或严重后果则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虽然没有刑事责任担不一定没有民事赔偿责任。你们应当立即封存全部病历并要求复印客观性病历。
  • 如你所说,医院有责任,必须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可能性不大。也不会构成非法行医罪,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直接起诉医院。
  • 如没有取得医师资格,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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