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如果父母跟子女签订协议,表示自愿放弃被子女赡养的权利,将来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困难的时候也不要求子女赡养自己,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再去公证、登报,那么这个协议有效吗? 子女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如果将来老人反悔,到法院告子女不赡养老人,这份协议可以作为证据吗? 注:这里抛开道德不谈,只谈法律。 如果可以写这样的协议,具体的格式和要点应当怎么写。 谢谢

肖像权 2010-06-15 15:0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要求子女赡养不是父母的权利,不存在放弃的问题。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免除,亲子关系也不可以在法律上断绝。签订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 无效的协议。
  • 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以对继子女要求为例子: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 协议无效,公证是不会给办理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 协议无效!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免除,亲子关系也不可以在法律上断绝。签订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 无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