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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我和我老公现在还没有离婚,就应为我回家看小孩他不同意而引起双方发生殴打,其主要责任是他先动手打,双方的伤都不严重,现因他派出所有关系的原因,派出所偏向他,要我付医药费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像这种情况我该不该支付医药费呢。如果不支付药费,派出所说要付刑事责任,这个到底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责任,希望能给我建意。谢谢!

刑事辩护 2010-09-16 1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构成轻伤的话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夫妻没有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医药费谁支付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派出所的说法是错误的
  • 谢谢律师们:就是说我们相互的医药费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受伤的是我老公和父亲,但现在伤势都好了,药费并不多,只是老公家蛮横不讲理想通过派出所的要挟我父亲赔偿药费,如果派出所要这样徇私枉法,(事发当天派出所说不关他们的事,家庭纠纷自己处理,而后又三番五次的叫我们去做调查,不配合说要拘留人,他有没有权利拘留呢! 我和老公在一起都4年了,现有一个3岁的孩子,一直都和公婆住在一起,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离婚后房子有没有我的份呢。
  • 如果对方构成轻伤的话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夫妻没有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医药费谁支付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派出所的说法是错误的
  • 如果对方构成轻伤的话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夫妻没有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医药费谁支付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派出所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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